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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化书写: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创新实践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高冬娟 2022年11月24日 阅读量:

侗族大歌直播。 高冬娟供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接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一直以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文化大事。

  自20世纪后期开始,数码摄像设备的普及为非遗的记录和传播提供了便利,无论是影像爱好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拍摄记录,还是以官方形式向我国文化部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非遗申报影像资料,都见证着非遗动态影像的当代实践。

  非遗申报片见证中国非遗影像化进程

  自2001年、2003年中国昆曲艺术、古琴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4年我国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之后,非遗这一概念在我国迅速热起来。

  2005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入选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自此,具有整体性和全球化文化价值的中国非遗也加快影像化表达进程。通过对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申报过程分析,我们或许能够看到非遗影像是如何诞生的。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在申报时准备了四份材料:一份申报书、一部10分钟专题片、一部不少于两小时的反映项目全貌的资料片、一份相关材料(照片、图片、录音光盘、委托书等)。这四份材料是申请非遗项目的必备材料,多半与影像有关。其中,专题片尤为重要,因为它是对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直观展示,创作者需要充分深入了解民族文化,在此基础上对以木卡姆艺术为核心的维吾尔族文化生活形态进行整合性的影像呈现。

  对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拍摄从田野调查开始,承担项目申报任务的团体成员不仅有政府工作人员、新疆电视台的导演,还有长期进行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研究的专业学者以及民族学、艺术学相关学科专家。申遗专题片与影视专题片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学术力量的加入,更在于相关访问调查的深入性和拍摄工作的长期性。可以说,这些申遗专题片和资料片是非遗与影像的一次相遇。

  影像与非遗的结合拓展文化的“书写”意义

  在人类学领域中,“书写”并不是被看成一个简单的中立媒介或传播技术,而是一种“赋予经验以意义”的认知模式。动态影像作为一种依赖技术崛起的书写方式,弥补了文字记录的瞬间模糊性和图像记录的静态性。

  伴随非遗影像化的趋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各类影像实践活动记录青睐的内容,一些乏人问津的民族民间文化有了走上世界舞台、被注视和被阐释的机会,那些专门拍摄少数民族文化影像的工作者也有了更大的创作空间。当年拍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申遗专题片的导演刘湘晨,现已成为中国影视人类学领域的领军人物;每两年一届的中国民族志纪录片学术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民族志影像工作者;2018年中国首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的主题——“记忆、生活、传播”,暗含着影像记录不仅是文化传播的工具,也是文化传承的关键要素的深意,而构成非遗影像展的优秀影片集中展映、学术论坛、高校展映三大部分,充分显示出非遗与影像结合所激发的艺术和学术动力。

  截至目前,关于非遗与影像的研究已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非遗影像不再是只关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影像,而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全国上下都在参与的文化行动,其内容既有非遗传承现状的真实记录,又有强化国家记忆和文化认同的深意;既有影片画面和叙事结构的专业分析,又有田野调查与学术科学性、思想性的综合表达。因此,非遗影像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文化表达和意义书写。

  “非遗影像景观”丰富人类学对影像的认知

  如今,一方面得益于先进和简易操作的摄录设备,我们可以随时记录生活中的人物和实践,大量关于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纪录片、电影、专题片随之出现;另一方面得益于对非遗工作的大力推进,相关主题拍摄和专题节目制作拉开了“非遗影像化”的大幕,无数或边缘新奇或习以为常的传统文化进入大众视野,一时间形成了不同创作者构思拍摄、不同地域宣传推广的“非遗影像景观”。

  可以说,众多民族学及人类学研究者已经充分肯定了影像对于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价值,认为影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和呈现的最合适、最优质的媒介。而从电影市场看,众多影片纷纷从非遗中汲取文化营养,或者说电影成为展示和弘扬非遗的一种载体,如《百鸟朝凤》《唐卡》《云之锦》《千里走单骑》等,甚至动画电影如《大鱼海棠》《哪吒》中也都充满非遗元素。

  影像因其能复原物质现实的优势成为非遗记录的重要工具,但其作用绝不止于此。非遗影像景观不仅扩充了影视人类学的资源宝库,而且也正在改变传统人类学看待影像的态度。“非遗影像景观”的形成表明:影像记录开始从单纯的工具观念转变为对国家和民族记忆的文化书写。

  在非遗影像与网络的联动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当非遗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日常性词语时,互联网上的非遗影像也层出不穷。那些知道自己所在村落有非遗项目、自己所唱的歌曲就是非遗的人们,开始主动获取和传播非遗影像,进而意识到文化的价值。

  笔者在广西大瑶山、贵州三龙侗寨调研时发现,当地村民不仅使用各种各样的短视频社交软件,还在当地非遗交流群中发布视频影像。此外,当地一些公益文化组织拍摄了由当地演员出镜的微电影和长电影,内容以反映当地社会文化变迁为主,比如苗侗文化题材的微电影《寻找百灵》、讲述侗族家庭故事的微电影《家庭风波》等。以侗族大歌为例,随着智能手机、拍摄软件的普及,当地组建了侗族大歌直播团队,一些游客也会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甚至以直播+短视频的方式体验侗族大歌。

  社交媒体上,不仅有各种各样的非遗影像资源,还有网友分享的个人观点和思考。从自主生产到主位表达,再到实现文化自觉后回归新的自主生产与表达,这一螺旋式上升的书写意识让非遗影像化成为各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的方式。

  从总体上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引领下,系统性的影像化书写已成为非遗保护传承的创新实践。在这个过程中,非遗成为散发鲜活气息、每个主体都能表达的文化记忆,这既是非遗活态传承、焕发生机活力的现实所需,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高冬娟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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