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南师附小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中。图为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制作传统美食。丛蓉摄
“党的政策暖人心,城乡民生大改变,百姓得实惠,个个喜洋洋......”一曲青海小调《惠农政策暖人心》,唱出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城西社区居民的心声。
“党建引领创建、宣传促进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服务带动创建、典型推动创建。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一系列创建活动的开展,使社区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城西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发兰说。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意义重大。改革开放4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全国范围如火如荼地开展,成为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品牌,成为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实践的重要基地,成为展示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窗口。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制度创新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
我国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走过了6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从上世纪50年代起源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到上世纪80年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表彰活动;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州庆、县庆等特殊节点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到兵地共建、多级联创、典型示范等各种形式的创新发展;从民族自治地方局部发起,到全国层面大力推进,创建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形式与内涵不断丰富完善。
进入新世纪,国家民委提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2013年,国家民委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活动;2014年,国家民委出台《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端着架子空喊口号是不行的,形式轰轰烈烈,效果未必就好。”“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
中央高瞻远瞩,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大江南北。国家民委两次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动中央精神贯彻落实,“创建活动”因时适变,升格成为“创建工作”;中宣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云南、青海等地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目前,全国基本形成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州、县三级联动,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创建工作格局。
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创建实效
“我们的家乡和政是一个美丽的小县城,这里居住着汉、回、东乡、蒙古等民族,大家像兄弟姐妹一样,团结一心。”
“56个民族,就像56朵美丽的鲜花;56个民族团结一心,才会绽放出美丽的光彩。”
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西关小学,一句句稚嫩而又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孩子们对民族团结的理解。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仅有利于加强学生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更是在他们心中播撒下民族团结的‘金种子’。”西关小学副校长邓文瑜说。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西关小学以德育课为主阵地,通过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良好成效。
为激发基层创建热情, 截至目前,国家民委共命名了68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与此同时,新疆、贵州、甘肃等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相关条例及实施意见等,大力开展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表彰民族团结模范等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重庆通过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广东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为主要平台,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学习有关政策和法规,更好地融入城市;青海在藏区农牧民群众中突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形成了县域治理的“班玛经验”……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经过长期实践,创建活动逐步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方式,成为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大平台、成为各族群众在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促发展惠民生,让各族群众得实惠
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的“校农结合农产品配送中心”,村民们一大早便带着蔬菜、大米、鸡鸭等赶来销售。这些货物装上货车后,将走向学校的食堂。
“校农结合,精准扶贫”,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把创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让百姓得实惠。
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是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关键抓手。各地把创建工作与加快发展有机结合,以创建促改革、谋发展,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新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云南坚持把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推动各族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广西把改善民生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表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仅仅是一项活动、一个抓手,更是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要真正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去,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要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