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图为与会代表在听会。谢环驰摄
在第16届中国电影华表奖获奖影片中,天山电影制片厂出品的《真爱》名列其中。该片取材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阿尼帕·阿力马洪的先进事迹,讲述了维吾尔族妇女阿尼帕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抚养6个民族的19个孩子成长的故事。影片一上映,获得各界点赞。
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涌现出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从1988年起,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各地也相继举办了表彰活动,选树典型,凝聚人心,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全国开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1982年,国家民委倡议开展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活动。
1982年1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次召开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大会向500多名模范代表颁发了奖状,并向与会代表发出倡议书。此后,内蒙古、宁夏、广西等省区以及许多民族自治州、县也相继召开了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数以万计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1988年4月25日至29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民族团结表彰活动。邓小平同志为大会题词:“热烈祝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召开!”在这次大会上,1257个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会后全体代表向全国各族同胞发出了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倡议书。
此后,国务院分别于1994年9月、1999年9月、2005年5月、2009年9月、2014年9月召开了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六次大会共表彰3983个模范集体、4087名模范个人。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举行,在全社会引发了广泛共鸣,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蓬勃壮大于改革开放新环境下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蓬勃壮大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环境下,每次全国表彰活动都有自身使命。
1994年9月27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部署。
1999年9月29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大会要求努力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齐心协力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2005年5月27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与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会议确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并在会后组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赴全国各地进行巡回演讲。
2009年9月29日,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万众一心,不懈奋斗,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2005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正式被确定为国家的一项法定活动,这在当今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是受表彰的模范集体还是模范个人,都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用发展巩固民族团结。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延边州第五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实现“五连冠”,该州也是全国唯一连续五次获此殊荣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68岁的回族大妈王兰花和以她名字命名的“兰花志愿者服务室”,已经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的一张名片。十几年来,这支社区服务团队为各族群众解决困难、调解纠纷、宣讲政策,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民族团结之花在社区处处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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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榜样还有很多。这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后,更加注重发挥榜样的作用,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