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中包含了逐步在“直过民族”聚居区实施14年免费教育、实现民族地区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等一系列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干货”。
根据《意见》,各级政府要通过举办双语幼儿园、民族学校,设立民族部(班)等,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各地举办的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还明确,将逐步在独龙、德昂、基诺、怒、布朗、景颇、傈僳、拉祜、佤、普米、阿昌等11个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聚居区实行14年免费教育。也就是说,在未来几年里,这些地区的学生将逐步享受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全部免费接受教育的待遇。
《意见》明确,从2017年起,云南将全面实施“一村一幼”工程,实现民族地区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同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地方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幼儿园教师编制,主要用于招聘教师、安排小学转岗教师和实施幼儿教师特岗计划,重点补充乡、村两级幼儿园。
《意见》明确,要深化民族地区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开设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鼓励把优秀民族文化以及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有关知识融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和课堂教学,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同时,校园文化建设要体现民族元素,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文化的兴趣,承担起民族文化传承的责任。开展100所“云南省优秀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程,发挥其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此外,组织选派德艺双馨的民族文化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普及民族传统文化知识。
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正式挂牌的民族中小学有496所,省定民族中小学41所,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4000多所,民族中专6所,民族大学1所。少数民族在校生达335.21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34.93%。 (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