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实行严格的家族外婚和一夫一妻制。
布朗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在双方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由男方向女方父母求婚。布朗族男女的婚姻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甘伯(订婚)、甘内木(结婚)和甘教特(由从妻居过渡到从夫居)。
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双方感情融洽,男方父母就请媒人给女方家送去茶叶、盐巴等礼物。女方家收下后,男方就可以请祭司卜卦,选择吉日结婚。
结婚前一天,男女双方要分别送给本村寨的长老草烟等礼物,请长老向全村寨的人发布结婚的消息,并邀请全村寨的人都去喝酒吃肉。结婚当天,男女两方都要杀猪置酒。热情款待亲朋好友和全村寨的乡亲。同时还要把剩余的猪肉切成许多小块,用竹片穿起来,全村寨每户送一心。猪心和猪肝则剁碎后煮进糯米饭中,请儿童们来吃,以祝新婚夫妇早生贵子。
举行婚礼前,要置办最丰盛的酒席招待村寨长老、头人和族长,饭后再请他们主持婚礼,并请他们为新郎新娘的心和灵魂都已拴在一起的拴线。当象征着新郎和新娘的心和灵魂都已拴在一起的拴线仪式结束后,新婚夫妇要拿芭蕉叶包的一包饭和一包菜到佛寺去行滴水礼,请佛爷念经祷告和祝福。
布朗族青年男女婚前有充分的恋爱和交友的自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晚上,新娘还要设宴款待自己交往过的男朋友们,以回忆过去的友谊,期望今后能友好相处,并接受男朋友们的祝贺。这时候,新娘和男朋友们都以歌声来问答和交流,并伴有铮铮的琴弦声,使婚礼充满别具一格的情趣和韵味。
结婚当晚,新郎新娘各住一处,并不同房。第二天鸡叫头遍的时候,新娘和女伴悄悄来到新郎的住处,推醒新郎,并带上早已准备好的东西,一起匆匆来到女方家。这时候,岳母早已等候在竹楼门口,见女婿来到,把一件新上衣送给女婿。新郎则取出两支用芭蕉叶裹好的腊条插在门上,作为结婚的象征。这种习俗被称为“偷女婿”,带有拜谢女方父母的意思。新婚夫妇进入房间后,女方家早已宾客满座,新郎新娘要一一拜见,并接受老人们祝福的拴线。
按布朗族婚俗,这次婚礼之后,新郎仍在男方家劳动、生活,只是晚上才到妻子家住宿;新娘则劳动、生活、居住在娘家。这样的生活一般要经过三年。这期间,女方生育的孩子由女方家庭抚养,同时也属女方家庭的成员。三年后,夫妻恩爱,感情融洽,就可以举行第二次婚礼。届时,妻子就携子女正式来男方家生活。个别感情不和的,就可以在这三年内离异。
第二次婚礼属正式婚礼,其隆重程度要超过第一次。届时,新娘头上缀满鲜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众多送亲者的陪同下来到男方家。一路上要燃放鞭炮,高奏鼓乐,一派喜庆气氛。陪嫁的物品和财产有:茶树、竹蓬、猪、牛、铁锅、衣服、首饰以及自行车、电器等,个别的还有汽车、摩托车。这时候,新娘要啼哭,以表示离不开父母和兄弟姐妹。到了男方家后,婆婆在楼门口给新娘一条新筒裙,新娘把这条筒裙和第一次婚礼时母亲给新郎的上衣叠在一起,以示夫妻今后永不分离。送亲者们则同女方家一一清点和交验陪嫁的物品和财产,并立字为凭。送亲者同时还拿出四对蜡条,让新郎新娘互相交换,以作为第二次婚礼的象征物。接下来,由村寨中的长老为新婚夫妇拴线,并致以吉祥的祝福。
仪式结束后,男方家盛宴招待宾客,大家喝酒吃肉,笑语喧哗,纷纷祝贺这对夫妻幸福美满,白首偕老。饭后,人们一边唱歌,一边跳舞,以示庆贺。布朗族的两次婚礼这才结束。
布朗族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在订婚阶段,如双方不愿维持婚约,彼此送一串槟榔即可解除。如离婚,则女方不参加离婚仪式,由其父或兄代表。届时,提出离婚的一方杀一头猪,把猪肉分给全村寨的孩子们吃,让孩子们在村寨里大声宣告某某和某某已离婚。这样,民俗形式上的离婚就正式生效,也有剪断蜡烛表示离婚的。离婚时,妻子在夫家住不满三年的,可以将自己的财物带回;住满三年的,财物由男女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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