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学生向来自浙江的支教老师表达祝福。 王丽炜摄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在对口支援机制下,组织内地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和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2018年,首批将向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援派教师4000人。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问:《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实施方案》的出台,一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根本在教师。我们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前提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乡村和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乡村和民族地区教师资源配置,力争使乡村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支撑。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根本靠教育,关键靠教师。让乡村和民族地区的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是减贫脱困的治本之策。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和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对于帮助贫困家庭拔掉穷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实现边疆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批好老师,把教育搞上去,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举。要以更大的努力加强西藏、新疆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把西藏、新疆的每个孩子都培养成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维护边疆稳定和推进民族团结的坚强柱石。
四是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和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既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强西藏、新疆等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之举,又是一项惠及西藏、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重大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问:《实施方案》是怎样研究制定的?
答:为了制定《实施方案》,我们做了大量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一方面,广泛深入摸底,多次与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对受援地需求进行汇总统计;另一方面,对接援助省市,充分考虑对口支援省份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下达选派任务。同时,广泛征求对口支援省份发改、教育部门及前方指挥部意见,多次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外,我们积极争取中组部等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疆召开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暨万名教师支教工作会议,启动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作出工作部署。
问: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旨在建立西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与内地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缓解西藏、新疆受援地优秀教师不足的矛盾,辐射带动西藏、新疆受援学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切实加强西藏、新疆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西藏、新疆教育自给能力,全面提高西藏、新疆基础教育质量,为西藏、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支教时间为1年,现为与各类人才援藏援疆计划相一致,确定支教时间为1.5年,实际援派教师相当于6000人。
问:援藏援疆支教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新疆支教。
援藏援疆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援藏援疆的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受援地每年置换出一批教师在西藏、新疆范围内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修、跟岗学习等多种方式,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活动,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培训总结,提高学科教学能力。
问:选拔援藏援疆支教教师的要求是什么?
答:选好人是源头、是基础、是前提,必须严格责任、严格程序、严格监督、严格把关。
坚持选优配强。对口援藏援疆省市按照适地适校原则,精准选派支教教师,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援藏援疆教师。援藏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援疆教师年龄不限。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坚持思想政治要求。选派援藏援疆的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采取多种选派形式。选派数量较多或选派有困难的省市,可以选派新任教师、退休教师,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派教师或出资支持受援地招聘教师。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选派教师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集中委托,组团派出,可直接面向社会开展选派,或向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选派的教师应当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师范专业毕业优先。
以关键学科学段为主。原则上以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10名至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具体选派方案、学科需求、各学段选派教师人数,由西藏、新疆各地区、单位与对口援藏援疆省市衔接落实。
问:对于援藏援疆教师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学校应该怎么做?
答:援藏援疆教师在藏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西藏、新疆共同管理,以西藏、新疆各级党委(党组)管理为主。各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对口援藏省市前线指挥部、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援藏援疆教师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多为援藏援疆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他们时刻感到组织上有依靠、情感上有关怀,真正安得下心、定得下神、放得开手脚,成为建设西藏、新疆的一支生力军。
西藏、新疆各有关部门应把援藏援疆教师作为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管理上严格要求。各受援地区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承担援藏援疆教师支教期间的安全保障责任,加强与援藏援疆教师和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支教教师进藏进疆前,由派出省份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支教学校范围为县城或中心乡镇建有周转宿舍的学校。受援地区、单位要在支教学校为支教教师配备必要的交通、生活设施。一般不安排援藏教师到海拔4000米以上的学校支教。
问:对于援藏援疆教师,国家有哪些鼓励政策和优惠待遇?
答:“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内地教师进藏进疆,要靠他们的奉献精神,也要提供必需的物质和精神支撑。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考核评定等方面,要按照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对待。具体而言,要保障收入待遇、职称重点倾斜、考核正向激励。对此,《实施方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问:如何组织实施这项工作?最早何时选派老师到达受援学校?
答: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跟踪督查工作,共同组织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和西藏、新疆结合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首批选派的援藏援疆教师于2018年春季开学前到位。确有困难的省份,经援受双方协商一致,可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