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的住房多为干栏式建筑。离地面2米左右,底下由立柱支撑,其形式为多户建在一起的长房和单家独房的屋室。长房有数十米不等,中有走廊相连,有时一个村落仅有二三排长房,单家独户的房子为方形,长宽约五六米左右。
珞巴族的房子尽管长短不一,但其基本结构是相似的,即均为人字形的竹木结构,墙体和地板均以长大的楠竹劈开压平而成,地板上铺竹席,立柱以竹为主,在重要部位以圆木加固,檩条和椽子亦使用粗细不等的竹子,屋顶为茅草和芭蕉叶。
珞巴族的房子大概由下列几部分构成:从地面进入屋内前,需经独木扶梯、来至住室前的露天阳台,阳台由粗的竹子铺成,呈矩形,为存放用水、洗涤用具之所。在巴达姆部落地区,从阳台进入居室后,由于没有明显的间隔,室内像个大厅。居室的重要部位为火塘,火塘为固定的方木框,设置在地板席上的缺口处,上面铺以较厚的泥土,借以防火隔热。火塘上立三个长方形石头,用作放置炊具。灶内炭火终年不断。火塘上方吊着一个三层的四方形竹架,用以熏干食物或燃料,火塘四周的位置,依习惯规定,供身份不同的人坐。除火塘外,整个房子的各部分,均有一定的布局,房子入口处的右下角,供分居的儿子、儿媳偶尔来走访时使用;门的左边角,为停放尸体的地方;紧靠这里为存放贮水竹筒的地点,接着依次为存放除谷壳的杵、臼地点,在这里的墙边,设有一小门,通向室外走廊的厕所;在存放杵臼的地方往里走,为酿酒之地,比较神秘,不许人在这里睡觉,是专供在此房去世的先人鬼魂进出的地方。在房子右侧,即靠近供儿媳住处的地方,即火塘周围,供全家人饮酒、吃饭的地点;再往里直到右侧墙角,为家庭主妇及小孩住的地点。在屋外走廊上,挂有鸡笼,地板下至地面上的空间,分别为猪圈和牛棚。
珞巴族这种干栏式房子,底下通风、人畜分开、厕所在外、外有晒台,可说是比较实用、比较安全和卫生的房子。唯防火的性能较差,故他们在居室外另建仓库,实为科学之举。至于不少部落居住的长房,只不过是把这些房子结构相同的居住单位连在一起,用长廊连接,没有多大差异。
纠塔
珞巴族民居。亦作“阿博”。珞巴语音译,意为“茅草棚”。流行于西藏珞瑜部分地区。系指面坡的木竹结构住房。先竖两根带叉的木柱,然后斜放两根树杆,树杆的一端着地,一端架于柱叉上,两根树杆之间架上若干根檩条,上盖树草叶或芭蕉叶,用树枝叶或芭蕉叶捆绑在三面墙壁。室内平面呈长方形或正方形,居中设一用三块石块作支锅架成的火塘。其特点是全用树杆做桩柱,房顶、墙壁均盖以树皮草叶或芭蕉叶。
南丁布杂
珞巴族民居。亦称“尼丁布依”、“南丁希依”、“乌固”。珞巴语音译,意为人口少。流行于西藏珞瑜部分地区。系指木竹结构的“干栏”式住房。分地居式和楼居式两种,以后者为主。前者在两山墙处各竖3根立柱,中间一根较高用来架主梁,两边矮的架檐梁,主梁与檐梁之间架若干条木,上铺芭蕉叶或茅草,成人字形房顶。四周墙壁用粗竹席或竹子搭成。室内铺以竹席或原木,无窗。后者分三层。底架下层竖26~36根柱子做支架。中层墙与楼板均为粗竹席,有一小窗,居中有一个以三块石块做支锅架的火塘,一般门朝阳,门外有阳台,有独木阶梯与楼下相通。上层铺竹子。其特点是分上、中、下三层,下层圈养牲畜,中层住人,上层存放杂物、农具;全用木、竹做桩柱、楼板和墙壁。房顶为人字形,盖以芭蕉叶或茅草等。
南阿肃
珞巴族传统民居。珞巴语音译,意为“长房子”。流行于西藏珞瑜地区。有些长达100米。一般为竹木结构,茅草顶,上层放杂物,中层住人,下层关牲口。一列长房从数间到十余间不等。一边有走廊连接。一般头间空着,供客人住;第二间为男性住。多妻的家庭,各妻及其所生的子女各占一间,有妻子儿女的奴隶亦各占一间。儿子成家后,于长房末端续建一间。有些长房还包括兄弟及其子女和奴隶。这种长房,在德根、义都等部落亦流行。
资料来源:分卷主编丹珠昂奔,《中国民族百科全书(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中国出版集团,西安,2015年12月。